广西首单采用采信管理模式进口原油顺利通关

近日,在钦州港能化码头,装载26.2万吨原油的“凯粤”轮顺利通关放行,为广西首单采用采信管理模式进口原油,标志着海关监管在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贸易便利化,助力广西能源进口高效便捷方面取得了新突破。

广西首单采用采信管理模式进口原油顺利通关

海关检验采信管理是指在进出口商品检验中,依法将采信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合格评定依据的管理活动,是海关基于风险评估,对符合条件的进出口企业以及检测机构采取的一种信任管理措施。

按照传统的进口原油法定检验规定,进口原油须经海关取样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。实施采信制度后,企业选择《进口原油采信机构目录》中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检验,有效缩短了进口原油海关检验周期,为企业节省了宝贵的时间成本。

位于钦州港的30万吨级能化码头是广西最大的油码头,年原油进口量达900万吨。“我们深入辖区大型石化企业调研业务需求,开展相关政策宣讲,指导第三方检测机构成功纳入《海关进口原油检验采信机构目录》,为进口原油采信管理在钦州港成功落地见效创造了充分条件。同时叠加‘提前申报’‘先放后检’等便利化政策,助力钦州加快打造石化炼化一体化产业集群。”钦州港海关监管五科科长范慧说。

下一步,南宁海关将深入开展“如我通关”实践活动,着力推动海铁联运一体化建设,构建高效通关响应服务体系,服务北部湾港高质量建设国际门户港,持续优化政策供给,切实保障国家能源战略安全。

供稿/ 商品检验处、钦州港海关

通讯员/ 陈剑捷、曹腾

监制/ 杨寅

责编/ 窦文杰

审校/ 李昀芳

编辑/ 陈剑捷、黄歆尧

秀米投稿邮箱:nnhgrmtzx@qq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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